1、 消防給水管道設置要求
室外消防給水管網:
1雙向消防給水采用環(huán)狀管網,一次消防給水可采用分支管網;
2向管網供水的進水管不少于兩條。當其中一個出現(xiàn)故障時,其余的都能滿足供水要求;
3管道直徑由計算確定,但不應小于DN100;
4消防給水管道應采用閥門分為若干獨立段,每段室內外消火栓數(shù)量不應超過5個。
室內消防給水管網:
1管網采用環(huán)狀布置,并設置兩條進水管,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為m20l/s,室內消火栓數(shù)量不超過10支時,可采用支管形式布置;
2管徑計算確定,立管直徑不小于DN100;
3環(huán)狀給水管道的檢修應符合下列要求:
確保在維護期間關閉的立管不得超過一個。當有四個以上立管時,可關閉兩個不相鄰的立管
2、 消防給水管道安裝要求
導管:
1架空管道的安裝不得影響建筑物功能的正常使用,不得影響或阻礙門窗的進出和開啟;
2當設計無要求時,管道中心線與梁、柱、樓板等的小距離應符合有關規(guī)定;
3消防給水管道穿過地下室外墻、結構墻、屋面等有防水要求的地方時,應設置防水套管;
4當消防給水管道穿過建筑物的承重墻或基礎時,應預留開口,孔的高度應確保管頂?shù)纳喜块g隙不小于建筑物的沉降;
5架空道路外應涂紅色油漆或紅色環(huán)形標志,并標明管道名稱和水流方向標志。紅環(huán)標志寬度不應小于20 mm,間距不應大于4 m,圓圈不應少于2個獨立單元。
管道支吊架:
1設計的吊架應能在管道的每個支撐點承受5倍于充滿水管道的重量,管道系統(tǒng)的支撐點應支撐整個消防給水系統(tǒng);
2管道支架的支撐點應設置在建筑物的結構上,其結構應能承受管道懸掛點處的充水管道的重量,外加至少114kg的閥門、法蘭和接頭等附加荷載;
3管道支吊架間距應符合要求;
4管道穿梁安裝時,應作為吊架使用。
3、 支吊架設置要求
下列部件應設有固定支撐或防搖支撐:
1) 配水管中間應設防搖支座,但當管徑小于DN50時,不應設防搖支座。
2) 當配水干管和配水支管長度超過15m時,每15m長度應至少設置一個防搖支架,但當管徑不大于Dn40時,不得設置。
3) 管徑大于DN50的彎管、三通、四通處設一個防搖支架。
4) 防搖支架的強度應保證管道、管件和管內水的重量加上50%的水平推力不會損壞或產生永久變形;管道穿梁安裝時,管道用緊固件固定在混凝土結構上,應視為抗側移支撐。
另外,機械三通連接時,應檢查機械三通與孔之間的間隙,各部位應均勻,然后擰緊到位;機械三通的開口間距不應小于1m,機械四通的開口間距不應小于2m。
4、 管網嚴密性及嚴密性要求
管網安裝后,應進行強度試驗、沖洗和嚴密性試驗。
注:對于干式、干濕型和預作用系統(tǒng),在投入運行后,不僅要長期承受加壓氣體的作用,而且在火災時也要轉換成臨時高壓水系統(tǒng)。由于水、空氣或氮氣的特殊性,一種介質的試驗不能代表另一種介質的試驗結果,應進行水壓試驗和氣壓試驗。